6月30日,大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决定》,这标志着大同市以立法的形式,为聚集全社会力量攻克坚中之坚,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法治保障。
《决定》明确,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和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团结和调动各方力量,立足贫困地区主战场,下足绣花功夫,凝聚攻坚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确保大同市6个贫困县和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同全国全省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
《决定》明确,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坚持行政推动与法治推动双管齐下,认真落实《大同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纲要》和《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强化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扶贫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决定》还就市、县(区)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项目高质高效实施作出规定。《规定》同时明确,市、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加大对脱贫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手段,推动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求职找工作 微信搜公众号 大同招聘信息总汇 或加微信16983141
大同人才网 www.dtrc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