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医保管理中心获悉,近期由该中心联合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了“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联合监管,对全市28家定点医机构开展检查,严厉打击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16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违规行为做出处理。
据了解,本市成立由市检察院、人社局、卫计委等多部门开展的“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联合监管机制。根据前一阶段联合检查结果,经市医保中心与市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决定,按照市检察院《检察建议》,对照《大同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2017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方案》,对16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做出处理。其中,对检查中发现情节较轻的6家医院下达了《违约整改通知书》,由市医保中心进行整改谈话;对6家因空床住院率50%以下的医院,暂停医保服务协议一个月,视整改评估情况决定是否重新执行《服务协议》;对3家空床住院率50%以上的医院,暂停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视整改评估情况决定是否重新执行《服务协议》;1家医院2016年度考核不合格,在2017年日常考核中,该院仍存在“降低入院指征”、“违反物价规定收费”、“过度医疗”等多项违规行为,且历年来该院多次被患者向市卫计委、市医保中心举报投诉,而在8月17日的检查中发现,该院显示3人住院,实际却无一人在院。联席会议对此重点研究,决定解除与其签订的《大同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并两年内不予受理其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申报。
据介绍,下一步联合检查组还将加大检查力度,使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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