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由于近期我市车用天然气价格下降,自2018年2月22日零时起,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暂停收取1元/趟燃料附加费。
根据《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我市从2017年12
月22日零时起,启动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可向乘客价外加收1元/趟燃料附加费。经过近两个月的观察,我市车用天然气价格已由4.80元/立方米降低到4.20元/立方米,决定暂停收取1元/趟燃料附加费。
自2018年2月22日零时起,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暂停收取1元/趟燃料附加费,现行的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营价格标准不变,仍执行原规定。巡游出租汽车要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将标价牌张贴于车门两侧玻璃窗户,以便于乘客的监督。严禁春节期间巡游出租汽车随意涨价,经营者违反规定收费的,有关部门将依据法规予以处理。
求职找工作 微信搜公众号 大同招聘信息总汇 或加微信16983141
大同人才网,www.dtrcw.net 是您找工作途中很好的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