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08 02:17来源:大同晚报 作者:辛雅君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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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辛雅君)今后,当您接到来自“城区法院”等单位的电话,说您在外地消费未还款,将会收到法院的传票时,一定要多长个心眼。近期,不少犯罪分子以此“忽悠”市民。6日,市民王先生就险些中招,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市民。
据王先生介绍,6日上午,他接到了来自“大同城区法院”的电话,在一段语音播报单位名称后,一位自称“张玉娜”的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他于6月3日在昆明市五华区大观商业城的沃尔玛百货刷卡消费15868元,并将刷卡消费建行卡号告知王先生。如果王先生6日下午5时前不还款,就会收到“大同城区法院”的传票。
“我都没去过昆明,怎么会在那里消费?何况我也从未办过建行卡。”就在王先生犹豫的时候,对方“善意”地提醒他可以报警,通过她的电话线路就能直接拨通昆明110,联系当地警方来调查此事。面对突如其来的“传票”,王先生一心只想调查清楚,于是在未挂断与“张玉娜”的通话时,按照对方的提示直接拨了110。接电话的是一位自称昆明市盘龙区的“杨警官”。听了王先生的叙述,“杨警官”对他进行了简单的询问。但令王先生不解的是,“杨警官”还向王先生询问他的银行卡号和密码,这引起了王先生的怀疑。见王先生起了疑心,“杨警官”干脆换了一种口气,向王先生逼问起来。
王先生随后拨打110报警电话,在听完案情介绍后,接线员非常肯定地告诉他,这是一起电话诈骗,仅一个上午110报警电话就接到近30起这类报警。
城区公安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以电话、短信为手段的诈骗犯罪,在原有作案手法的基础上不断翻新,近期出现多起冒充电信、法院、公安、检察等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的新型电话诈骗案件。不法分子使用任意显号软件、网络电话等手段,随机拨打市民手机和固定电话,以其电话欠费、异地消费不还款被起诉、被他人盗用身份涉嫌经济犯罪,以诱骗个人财务信息或没收受害人所有银行存款等进行诱骗恫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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