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同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现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阳高县罗文皂镇武装部部长董伟强、平山村党支部书记赵富等人工作不尽责致使村民土地被破坏无法耕种的问题。2013年9月,位于罗文皂镇平山村的奇利铁粉厂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断断续续生产至2017年12月。期间,该厂产生的尾矿随意堆放,致使村民杨某某的1.34亩土地被破坏,无法耕种。平山村党支部书记赵富、村委会主任王建、分管全镇非煤矿山工作的镇武装部部长董伟强、作为该村蹲点干部的罗文皂镇农业推广站干部刘全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干部闫继伟等相关人员未能尽职尽责。2018年4月,赵富、王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董伟强、刘全、闫继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左云县张家场乡旧高山村原村委会主任杨六侵占村集体资金的问题。2003年至2005年期间,时任旧高山村村委会主任杨六,先后以村集体资金9330元购买手机三部,由其个人使用。2018年4月,杨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广灵县加斗乡登场堡村村委会主任王飞等人虚列务工补贴用于个人吃喝的问题。2015年,加斗乡登场堡村新建牌坊时,时任村委会副主任王飞、村党支部委员宋熙志、宋英福、村委委员韩吉禄利用职务便利,虚列务工补贴共计1440元用于吃喝,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王飞、宋熙志、宋英福、韩吉禄四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上缴。
4.浑源县官儿乡石窑村村委会主任王卓私自确定其妻子及其他两位村民为村保洁员的问题。2014年1月,时任石窑村党支部书记王卓未经村集体会议研究,私自将其妻子和两位村民三人确定为本村保洁员,保洁员工资每人每月6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王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广灵县南村镇神树沟村党支部书记刘登位私自外包村集体荒坡并将承包费个人支配使用的问题。2002年、2004年、2006年,刘登位未经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讨论,私自以村委会名义将村集体四个未分发到户的荒坡外包,承包期限均为30年,承包费共计3100元,由个人支配使用。2018年4月,刘登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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