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12 02:06来源:大同日报 作者:张世敬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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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世敬)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包括城镇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优抚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在内的全市37.77万余名困难群众将于近日领到3个月的临时价格补贴。
今年以来,我省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发展势头,但价格水平持续高位运行,特别是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给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为把价格上涨对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降至最低,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省政府于近日下达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当前物价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自2011年4月至2011年6月,向优抚对象、城镇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每人每月发放30元临时价格补贴;向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20元临时价格补贴”。
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表示为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是党中央和各级政府部门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其生存权益的重要举措,是关爱革命功臣、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的实际行动。我市政府部门一把手亲自协调,以最快的速度下拨市级配套资金740.6万元,并要求各县区按比例积极筹措落实专项资金,确保临时价格补贴尽快惠及每一位符合标准的困难群众。据市财政局社保科负责人介绍,本次临时价格补贴资金由省、市、县三级政府足额配套到位,目前财政部门已将我市市级配套资金拨付到位,我市将有20.2万名城市低保对象、2.3万名农村五保对象、14.6万名农村低保对象和6700多名优抚对象陆续领到3个月的临时价格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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