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广灵县高中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满足高中学校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促进高中教育优质发展,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招聘计划和方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用人原则,坚持阳光招考、科学招考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拟为广灵县高中学校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30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计划12名),岗位为高中教师,各学科具体招聘计划见《广灵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本次招聘设置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计划12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1.如此类岗位出现空缺,则将该岗位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已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
4、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
5、具有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
6、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同。
所学专业是指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学位证及其它证件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2018年应届毕业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研究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各学科的相同专业参照《广灵县2018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考专业参照目录》(见附件2),凡所学专业不在参照目录所列范围者,不能报考。
(二)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条件:
1、本次招聘设置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为在广灵县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①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②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8年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③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
④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广灵县的“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此次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士兵”。
⑤特岗农技人员。
⑥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职满三年、考核合格的人员。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人员。
2、参加反动组织、集会、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4、在校就读的研究生(不含2018年毕业的研究生)。
5、广灵县在职在编教师。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0日——8月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照像、录取指纹,必须本人亲自报名,不能代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人员须填写《广灵县2018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请考生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报名时提交(同时提供电子版)。
(3)报名地点
广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政务大厅,广灵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窗口,永乐街1号)。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时同步进行。
(1)资格审查的内容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户籍(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提供)及其他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查和确认,合格者确认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考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报到证随档案在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须由托管部门出具托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内容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能否毕业、毕业时间、就业报到证发放等情况说明)、并在招聘工作进入聘用环节时,提供各种证件原件,未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专业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广灵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此次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还须提供退伍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与本人签订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县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人员由乡镇和县委组织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①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②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现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③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④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
⑤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4)诚信承诺。此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务必坚持诚信报考,填写的与招聘条件有关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应当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就业情况,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随时取消资格,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5)准考证领取
①面试的具体安排,考生须关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准时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考生须妥善保管自己的准考证。
(二)面试(以下称教学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即专业测试,包括教案编写和试讲试教)以试讲为主,每人备课、编写教案时间9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教材使用大同市2017-2018学年度现行教材。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考生成绩按评委给考生打分的均分计,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能力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计划数的,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要求达到60分以上(含)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时领取准考证)。
(三)体检
教学能力测试后,依据各学科岗位成绩排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并列、且按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时超出计划招聘人数的,按照能力测试时各评委的总成绩确定排名,总成绩仍相同者,采取加试面试的方法确定排名。
体检工作由县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在指定的有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察。考核考察工作由县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汇同县科教局及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业务水平、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考核考查的同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进一步复查,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五)公示
对考核考察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清,以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①聘用的有关要求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考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广灵县高中服务满五年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流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原件及复印件,未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必须由本人在办理新的聘用手续前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须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调出,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②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聘用后,成为正式在编教师。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人才各个环节的工作将在近期内随之进行,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的各项信息将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发布,不再采用其他方式通知报考者,敬请各位报考者随时在指定网站关注有关信息。如报考者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引进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担。
(二)引进人才工作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工作纪律,严明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和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引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三)引进人才工作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本公告由广灵县2018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人才引进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考前培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监督电话:广灵县纪委、监委0352-8822461
咨询电话:广灵县人才办0352-8820081
广灵县人社局0352-88233648822165
广灵县科教局0352-8823283
广灵县2018年公开引起高层次教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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