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科技成果管理、推动科技成果信息资源共享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省科技厅于近期开展2018年度科技成果登记与统计工作。我市符合条件的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在2月19日和20日将登记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作为推荐单位统一上报到省科技厅。
科技成果登记与统计工作是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掌握科技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也是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基础。根据国家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和《山西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要求,省科技厅于近期开展2018年度科技成果登记与统计工作。此次登记的对象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执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通过鉴定、结题验收、行业准入、软件登记,获得专利(发明、实用新型)授权以及其他方式评价的科技成果。
据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科技成果登记坚持属地化管理或行业管理原则,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登记,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负责上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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