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27 01:57来源:大同晚报 作者:李兴华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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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兴华) 昨日记者从商务部门了解到,为加强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商务局对全市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再上紧箍咒,今后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必须严格执行8项制度,未健全和未执行8项制度的企业将被依法予以处罚,对主要责任人将予以曝光批评。
肉品质量安全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息息相关,为进一步解决肉品突出问题,提升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畜禽进厂(场)检查验收制度、宰前停食静养制度、屠宰操作规程执行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病害畜禽、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和畜禽进厂(场)畜禽产品出厂(场)登记制度,如未健全或不严格执行任何一项制度的企业将对其依法重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曝光批评。
与此同时,市和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所负责监管的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实行包干到人、责任到人,监管责任人员不少于2人,对企业的屠宰环节实行全程监管,并督促企业把好畜禽进厂关、检验关、出厂关,改善检验条件,提高对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检测能力,防止喂食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畜禽进入屠宰环节。一旦在生产经营中发现有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将依法对屠宰厂(场)及其主要负责人从严从重处罚,停业整顿或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等,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肉品健康消费、安全消费。
(责任编辑:周建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