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不断充实教师力量,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50名。经区招聘领导组研究制定,并报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实施方案批复,现将大同市平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阳光招考、科学招考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计划:小学教师150名,其中,语文教师60名,数学教师40名,英语教师10名,音乐教师10名,体育教师20名,美术教师10名。各学科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大同市平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后)。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聘用后,成为正式在编教师,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且有一定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
3、198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
4、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5、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
所学专业是指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学位证及其他证件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
研究生所学专业如与报考学科专业要求不符的,可按本科所学专业报考。
各学科的相同专业见《大同市平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专业参照目录》(报名须与此目录专业完全一致,目录附后),如所学专业不在参照目录所列范围,不能报考。
6、具有相应学科的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相应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
(二)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报考条件
1、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33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开招聘政策,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少于40%的招聘岗位,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本次招聘设置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60名。其中,语文教师24名,数学教师16名,英语教师4名,音乐教师4名,体育教师8名,美术教师4名。
2、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文件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人员”五类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2019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须服务期满,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教师资格证等报考条件要求。
4、“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要求的,经区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后,可将相应计划名额调整到面向一般性岗位招聘计划中。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报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过禁考处罚的人员;
3、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大同市辖区内(含各县区)在编的公办教师。
5、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2019年被录取的研究生不得报考。
按照有关规定,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或在试用期的、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后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9年7月为截止时间。
四、招聘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察、确定岗位、公示、聘用等十个步骤进行。
(一)制定招聘方案
本方案经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审议,并报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实施。
(二)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大同日报》、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t.gov.cn)-政府工作部门-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
(三)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7月20日。
2、填报信息。考生登录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入大同市平城区公开招考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大同市平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按规定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提交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待资格复审时验证。
3、诚信承诺。此次招考报名考生务必坚持诚信报考,填写的与报考条件有关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应当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就业情况,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考生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2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报考的岗位因不达竞争比例被取消的,可于7月24日15:00至20: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截止7月24日20:00未改报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7月24日15:00至20: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7月25日12:00前查询。
5、网上缴费。考生提交《大同市平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审核通过后,于7月23日24:00前在网上缴费。按照省有关招聘考试收费标准,每名考生收取考务费100元。缴费成功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按规定数额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6、减免考务费用。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7月24日前到大同市平城区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须先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待确定符合减免条件后,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退还。
7、准考证打印。①准考证的打印及笔试的具体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原报名网站试前公告。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请考生自行留存准考证。
8、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拟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上述竞争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计划经招聘领导组研究调整到其他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及时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工作部门-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笔试
笔试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教育专业知识》。具体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人文科技常识、公文处理与写作常识;《教育专业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知识。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教育专业知识》占6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区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笔试考务安排,并在考试前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试前公告。
笔试后,根据各学科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对参加笔试成绩有效人数不达招聘计划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选。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对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依据考生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1、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使用过的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2019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及就业协议书原件(三方协议);已就业的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档案自带的提供本人档案。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同时,须登陆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详见填表说明。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需提供县(区)及以上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①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②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现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③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④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
⑤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4、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5、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六)教学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教学能力测试以试讲试教为主,每人备课、编写教案时间6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教材使用大同市2018-2019年度小学现行教材。根据考生讲课情况,测评其综合素质,主要包括对教材的理解和把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表举止和板演示范能力。
2、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40%
笔试、教学能力测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教学能力测试后,依据各学科总成绩排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者,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名;若招聘计划的末位名次考生,各项成绩完全相同时,加试一场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人数不达比例的,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要求60分(含)以上,且总成绩为60分(含)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业务水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再行复查。
考察须填写《大同市平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考察表》。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确定岗位
确定岗位采取“按学科类别高分考生优先选择岗位”的办法。即:经考试、体检考察入围拟聘用人选的考生,按各学科考试总成绩排序,高分者优先选择具体应聘岗位。总成绩名次相同,教学能力测试分高者优先选择岗位。
考生不得选择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选择岗位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工作部门-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清,以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聘用人员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工作纪律,严明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和查处招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招考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本方案由大同市平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另行研究决定。
5、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工作部门-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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