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苏州工作,打算辞职照顾孩子,想把“五险一金”转回大同,需办理哪些手续?”这是市民梁女士近日向本报热线咨询的事。
据梁女士介绍,她大学毕业后在一家物流公司就职,公司为其缴纳了“五险一金”。因工作需要,她经常轮换地区工作,其中2007年至2010年的“五险一金”是在山东缴的,2011年至今在重庆缴的。“今年从成都调到了苏州,因工作太忙,想辞职回家照顾孩子。她的户籍还在大同,想把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转回大同,不知如何办理?”
就此,记者采访相关部门了解到,一般情况下,个人辞职后,就不再是“五险一金”,个人名下只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梁女士的户籍仍在大同,可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回大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由于没有个人账户,也不累计计算缴费年限,所以无法转移,但不影响其今后办理退休和就医。
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时,梁女士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证明、户口簿,再由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参保凭证,转入地接到参保凭证后向转出地社保机构发出转移接续联系函,转出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即可办理养老转移。
医疗保险则需要本人先去市社会保险征缴局办理新增业务,然后再去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转移,就可以将医疗保险转入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系统。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未开通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公积金的相关业务。根据规定,梁女士需在本市稳定就业,开立公积金账户且缴存满6个月,就可办理异地转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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