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互助共济性、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推进医保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重要作用,日前我市启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昨日,记者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怎么给家里人用,采访了市医保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参加我省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以“授权”的方式将个人账户部分基金提供给被授权人使用。其中个人账户授权人为山西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公费医疗人员除外;个人账户被授权人为授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且参加山西省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人员除外。同时,授权人可根据情况变更被授权人,授权人或被授权人医保关系终止后,授权关系自动解除。
据了解,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的基金可作为共济资金供被授权人使用。授权人也可对不同的被授权人设置不同的支付额度/次。被授权人需凭借授权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共济资金。同时,被授权人应优先使用本人的个人账户基金;本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才可以使用共济资金。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资金仅限本省内使用,同时授权人使用共济资金支付费用也有范围,包括被授权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点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被授权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被授权人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个人缴费;被授权人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市医保中心提醒:授权人应认真执行亲属关系承诺确认制度,保证被授权人亲属关系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虚假承诺或错误操作,导致的医保基金损失和其他附带责任的,相关人员将被暂停医保共济待遇,不合理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追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