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全省城乡低保家庭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已列入省政府2023年12件民生实事之一。近日,市民政局出台实施方案,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家庭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市民政局出台《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家庭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实施方案》,将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从50元提高到不低于70元,省级补贴资金按每人每月70元发放。原补贴标准高于提标后补贴标准的地区按原标准执行,保障低保家庭中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市民政局要求,各县(区)要积极指导各乡镇全面摸排城乡低保家庭中的高龄老人数量,建立补贴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纳入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