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即将来临,不少毕业生团员面临升学、参军、就业等,然而,团组织关系没有正常转接可能在未来政审考察时造成影响。对此,团市委积极部署团员档案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并就热点问题进行了介绍。
据团市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转接类型划分,已升学的毕业生团员,在入学后1个月内通过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将组织关系从原就读学校转到新就读学校;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应该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不具备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应该转入“智慧团建”系统的特殊单位专属库;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有两种选择,一是将组织关系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地团组织,二是可在原学校保留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转出;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应由出国(境)前所在学校团组织保留;延迟毕业的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建立“延迟毕业团支部”集中管理。
按照时间,8月31日前,发起方提出转接申请,“智慧团建”系统暂不作强制性处理,在接收方未审核之前可随时撤销,接收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9月1日至9月30日,各级团组织应对接收到的各类转接申请完成审核操作。9月30日之后,各级团组织发起的转接申请若10天内未审核,系统将自动退回,需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再次发起转接申请,确保10月31日前基本完成各类组织关系转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