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在全市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要求在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灾后恢复重建等七大建设领域重点工程项目中,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按照要求,各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县域为主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督促重点工程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根据能够实施以工代赈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的劳务需求,明确项目所在县域内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时间及劳动技能要求,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精准做好务工人员培训。鼓励非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同时,施工单位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用工名册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报送县级人社、发改部门备案,杜绝劳务报酬发放过程中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
我市建立了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市级协调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培训会、经验交流会、项目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以工代赈政策,营造实施以工代赈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