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大同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介绍该《条例》出台的相关情况,并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为健全我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体系,提高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系统性、整体性,我市制定《大同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通过立法,发挥规划对于地下空间建设和利用的引导性、调控性作用,推动地下空间的统筹开发和有序利用。该《条例》共二十八条,分总则、规划编制、规划管理、登记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章,主要规范的内容包括:关于适用范围条例规定,“本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地下空间的规划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关于规划编制条例第二章明确,“市人民政府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文物等部门,编制城市地下空间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对地下空间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办理的规划审批手续和各阶段规划许可手续需要重点管控的内容及深度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大同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的出台,为我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工作提供了更加贴近实际的法律依据,对于地下空间的合理开发利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地下空间的概念和适用区域、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的重点内容,以及如何确保《条例》能够真正落到实处等内容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