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下发的有关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对2023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近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中心获悉,从今年1月份起补发养老金,退休人员7月和1月到6月补发的养老金将于7月15日左右发放到位。
据了解,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继续坚持“并轨”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调整,通过定额调整体现公平,通过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通过倾斜调整体现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的重点关怀。
今年是我省连续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第9年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由三部分构成,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以及倾斜调整。
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0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基本养老金。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本人养老金水平含单位发放的比照机关同类人员执行的退休生活补贴。
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1.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6元;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7元。2.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以上三项相加,即是今年基本养老金增加部分。
此外,针对近日网传“养老金调整之前,必须要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一说,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作人员作出解释,养老金的调整和养老金资格认证是两个概念。养老金资格认证,主要是针对退休人员在一年之内完成一次认证,就可以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如果不能够及时完成认证,那么可能会造成暂停发放养老金的情形,但绝不会影响到正常养老金的调整,这一点是可以放心的。所以,作为退休人员是否需要认证,主要看上一次认证的时间有没有到了12个月的期限,如果有的话,那么应当进行及时的认证,如果没有也不着急进行认证,因为12个月之内完成相应的一次认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