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四牌楼、魁星楼房屋征收的通告
为了恢复古城建筑,弘扬古都文化,市政府决定2012年建设四牌楼、魁星楼建筑,现将房屋征收等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房屋征收范围
建设四牌楼、魁星楼建筑工程。东起武定街(原大北街),西至武定街往西80米,南起四牌楼大西街2号楼,北至大十字街宏业楼。(具体涉拆房屋为:大西街2号楼、现国美电器、证券公司大楼、市顺通公司大楼、市金正大厦、市百货公司、宏业楼(含住宅楼)等)。
二、建设单位:大同市市政建设发展公司。
三、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由所属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实施房屋征收工作。
四、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证建筑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五、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收回;已出让土地尚未开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收回。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任何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房屋征收部门要对上述范围内所征收的房屋尽快提出征收补偿方案。
八、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携有效证件,于2012年8月20日前到所在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征收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搬迁、拆除(清运)完毕。
九、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2012年7月20日
转自 大同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