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交通安全事故隐患,维护城市文明形象,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从即日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低速电动车交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对象为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整治中,将严禁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未办理合法注册登记手续(上牌)的低速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严禁无证驾驶低速电动车,严禁驾驶低速电动车随意掉头、闯红灯、随意变道、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载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