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漏缴能补吗?
由于种种原因漏缴了2013年度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此,家住南关社区的张女士十分着急,遂致电本报热线咨询,想了解有没有什么补救措施?
张女士称,此前她一直在南关街道办事处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由于去年搬家,还有其他方面的一些事情都比较多,忘记了续保日期。前几天赶去社区办理时,被工作人员告知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申报工作已经结束。对此,张女士甚感懊恼,同时又担心这次漏缴会对今后缴费造成影响,她想知道有没有补救措施?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位于南环路的城区医保管理中心一位郭姓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说,由于城镇居民医保属于自愿参加性质,2012年10月份到12月底是2013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医保的规定缴费时间,之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又将时间推后至2013年1月中旬,缴费期内必须办理完毕,以便保证后续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耽误漏缴的,只影响居民本年度的医保待遇,到下一年度缴费时居民仍可正常缴纳。同时,该负责人提醒,居民当留意缴费期限,并及时续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