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改办:7种情况不能
近日,市民樊先生致电本报称,他有3间平房想出售,房屋产权归自己所有,但房产交易部门却告知他不能上市交易,他觉得不可思议。
据樊先生讲,他在原一医院北面有3间平房。这3间房原是单位的公有房,后来进行了房改,房屋产权已归他所有。但是前段时间,樊先生将房子出售给一位朋友,准备过户时,被有关部门告知,像他这种情况的房子,暂时还不能上市交易。这让樊先生一头雾水,为何进行了房改,且房屋产权也归自己所有,还不能上市交易?
就此,市房改办有关负责人解释,已购公有住房首次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市交易:未取得合法房屋所有权或权属有争议的;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价格购买且没按规定补足房款的;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法律、法规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樊先生的房子应该属于列入拆迁范围之内的,因此暂时不能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