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服务费人均30元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今年我市继续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过去的25元提至30元。
我市2009年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断提升;服务项目由9大类21项扩展到10大类41项,城镇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由54.1%提高到82.8%,农村居民由40.6%提高到77%;全市“五苗”接种率连续4年保持在95%以上,连续20年保持无脊灰状态。今年我市将有效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在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同时,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监管,明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分配比例,原则上村卫生室不低于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