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每百户城市家庭拥有汽车12辆
越来越多市民以车代步,截至去年底,我市每百户城市家庭拥有家用汽车达12辆。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的。
究其因,一方面,家用汽车车型不断推陈出新,性能越来越完善,市民的购买力也在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城市建设步伐加快,道路交通状况明显改善,出行更便捷,市民交往、活动空间和范围不断扩大。
据抽样调查,去年市民人均家庭交通工具支出551.1元,同比增长18.1%;每百户城市家庭拥有汽车12辆,同比增加3.5辆;市民人均车辆用燃料及零配件支出278.3元, 同比增长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