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娱乐场所有关要求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娱乐场所的管理,根据国务院458号令《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文化部第55号令《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现就大同市新建娱乐场所的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1、凡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前,筹建人必须向当地县级文化管理部门提交筹建书面申请,申请应注明设立娱乐场所的具体位置,并提供平面图,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为筹建人提供行政指导,对筹建场所进行勘验,凡不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的,明确告知筹建方不予设立,以降低投资风险。
2、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未办理《文化娱乐经营许可证》而擅自从事娱乐经营活动的娱乐场所,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没收非法所得,并坚决予以取缔。对筹建娱乐场所前未提前告知文化管理部门,私自建设、装修而不符合设立娱乐场所规定的,不得办理有关证照,一切后果自负。
文化市场监督举报电话:12318
大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