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护士延续注册办理工作启动
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2013年护士延续注册办理工作已于5月10日启动。执业注册有效期将满而需继续执业的我市登记注册的执业护士、拟在我市及各县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执业的人员,可提出办理申请。
按照《护士条例》相关规定,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满前30日内申请延续注册。据了解,此次护士执业注册办理时间为5月10日~6月10日,仅限集中办理,个人不予受理。无执业地点或不在我市及各县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执业的护士,不予受理护士延续注册申请。
据市卫生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启动的护士延续注册办理工作主要针对执业注册有效期将于今年期满的护士,办理延续注册时需携带“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此表需登陆山西省卫生厅网站行政许可栏或大同市卫生局网站 通告公告栏自行下载)、现执业机构同意延续注册的证明、县级以上综合医院所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护士执业证书”原件等材料,在民营机构执业的还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