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型货车进入市区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城乡清洁工程”建设目标,巩固城市建设成果,维护交通秩序,预防事故发生,以良好的交通秩序和清洁的城市环境,迎接“国际太阳能十项全能竞赛”在我市的隆重举行,决定从5月11日至7月31日对进入市区的大型货运机动车实行交通管制,具体内容如下:
1.管制区域:
老城区:北环路(不含)及云冈路五里店至小站段(含)以南,大塘路(S339线,不含)以东、以北,御河(含所有桥梁)以西的区域;
御东新区:2008年以来所有新修新建的道路。
2.城市建设拉运渣土的车辆,早6时至晚10时不允许在管制区域内行驶,夜间行驶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通行手续。
因拉运生产、生活物资,确需进入上述管制区域的大型货车,凭有关单位证明和车辆合法有效手续,到市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处办理通行证后,按指定路线和规定时间通行,违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