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规定校车入档才有资格营运
市交警支队近日出台了《大同市校车注册登记和校车标牌核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校车注册登记和标牌核发工作,从制度上加强了校车安全管理。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及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做好校车注册登记和校车标牌核发工作的通知》,市交警支队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在核发业务受理凭证时,校车所有人需提出申请,车管所确认机动车并对其提供的凭证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校车标准和业务办理规定的,核发《校车注册登记业务受理凭证》,告知校车所有人前往教育部门申请办理校车使用许可。对于《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前已注册登记的专用校车,车管所告知校车所有人直接向教育部门申请办理校车使用许可。在申请校车使用许可中,校车所有人需向所在地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和凭证,由教育部门审查资料并出具《校车使用许可审批表》,签注审查意见后,向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