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月底前拆除建成区燃煤锅炉
为提升本市大气环境质量,从即日起至7月31日,本市对建成区内分散使用的燃煤锅炉停止使用并限期拆除。
按照市政府“建成区集中供热全覆盖”的总体要求以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的需要,本市决定对建成区内分散使用的燃煤锅炉停止使用并拆除。从即日起至7月31日,各涉及停止使用并拆除的燃煤锅炉单位自行拆除各自的锅炉设施,或者自行申请接入市集中供热管网,或者使用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煤气、热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限期内完成拆除的,市环保局将予以适当补助;逾期未停止使用,环保局将对燃煤锅炉予以查封或拆除并没收关键设备,必要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为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市环保局决定对积极使用清洁能源的单位予以补助。使用清洁能源的单位,改造工程完成后,由工程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按主体燃气、电等锅炉投资的30%予以补助。
市环保部门要求各涉及停止使用并拆除的单位要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端正态度,积极行动,配合实施;市热力公司、华润天然气公司、市能源综合利用公司等清洁能源生产和经营单位,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