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放弃经营,营业执照就会自动注销,不承想没主动注销营业执照却变成了吊销,还影响了其他业务的办理。昨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了他的遭遇。
据市民王先生讲,从2005年开始,他在武定街租了一间门面房销售电动车,当时在城区工商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2009年为了配合城市改造,店面要进行拆迁,他准备放弃经营。王先生说,当时他的营业执照正好也快到年检了,他听人说如果放弃经营,营业执照就会自动作废,无需再到工商部门注销,他也就没理会此事。但前段时间,他到工商办理办理其他业务时,得知他以前从事电动车销售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了,并且影响到他的其他业务的办理,这让王先生一头雾水。
根据王先生的情况,昨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城区工商分局注册股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经营者若放弃经营权,应在营业执照的有效期内到工商部门主动注销,若一旦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从执照被吊销之日起的三年内,当事人不得再申领新的营业执照,同时也不能在其他企业担任法人代表,并且由于信誉问题,还会影响到其他业务的办理。因此,经营者若放弃经营,一定要主动到工商部门注销自己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