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矿区司法局与矿区检察院签署合作协议,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区法律援助中心可开展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法律援助,通过“绿色通道”,可及时有效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全市首个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刑事法律援助机制。
以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是在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后,由审判机关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指派援助律师。合作协议签订后,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对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矿区法院都须告知其可以通过公诉部门,向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中心将为其无偿提供援助。该中心出台的实施细则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法律援助的范围、程序及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的权利、义务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一制度的形成为未成年人建起了一条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及时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