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女士日前向本报咨询,一个人可否同时有两份社会养老保险?市社保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不可以。
据赵女士讲,她原来没有工作,前几年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将养老保险补缴到1999年。之后的几年中,缴费一直没有拖欠,再缴纳一年就够15年了。两年前,她找到了一份工作,所在企业与她签订了用工合同,并为她缴纳养老保险。这样赵女士参加了两份社会养老保险。她不知道这样是否可行?是否合算?
市社保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赵女士这种情况属于阶段性同时参加两份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是不允许的,正确的做法是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赵女士需要尽快进行两选一,要么选灵活就业人员保险,将目前以企业名誉缴纳的养老保险转过来;要么将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转过去。按照目前有关政策,一旦以企业名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必须缴纳到退休年龄。所以,转续手续究竟该咋办,还要看赵女士工作是否稳定,如果不稳定,可以暂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