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4954部城市客运车辆接受年检
记者昨日从市客运管理处了解到,为确保春运期间城市客运车辆运营安全,1月10日至1月16日,我市陆续完成对城市客运出租车及中巴车进行2014年度上半年审验工作,不合格或超龄车辆不得上路营运。
据市客运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接受2014年上半年城市营运的市级出租车及中巴车累计4954辆(不含县区客运车辆)。年检主要内容包括车容车况、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及营运年限等。按照规定,审验合格营运车辆要缴纳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标准为出租车每辆每年725元(5座);中巴车每辆每年2194.5元(19座)。审验不合格的出租车、中巴车将被吊销营运证,限期接受整改,不得参与春运期间车市客运营运。
此外,未更新的出租车不按规定时间接受检车,按自动放弃营运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