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护照”惠及我市出口企业608万元
记者日前从大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2013年,该局共为辖区出口企业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436份、签证金额1872万美元,以平均5%的关税优惠幅度计算,辖区内出口企业获得608万元的关税优惠。
作为国际贸易中的“经济护照”和“纸黄金”,原产地证书是进口国确定关税待遇的重要凭证。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将自贸区战略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后,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已成为出口企业打破传统欧美市场束缚、提高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的一大法宝。目前,我国已与东盟、巴基斯坦、智利、新西兰、秘鲁、瑞士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特别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涵盖东盟10个国家,中国出口到东盟的产品90%可实现“零关税”。大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主要涉及碳电极、活性炭、高岭土、镁锭、石墨电极、陶瓷、药品等商品,出口国包括欧盟、俄罗斯、东盟、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等,其中作为我市传统优势出口产品的活性炭、药品占到签证总额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