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农合为农民撑起健康保护伞
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底启动,至2013年底十年间,惠民利民作用不断凸显,十年累计补偿农民医疗费18.72亿元,已成为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最有效途径。
随着新农合制度深入人心,农民参合率逐年提高,由2003年的88%提高到2012年的99.15%以上。人均筹资标准由2003年的31元增加到2012年的290元,全市筹资总额由2003年的347.73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44744.8万元。
10年来,我市不断创新新农合基金补偿机制,改进补偿方式,提高补偿标准,最大限度地维护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从2007年起,我市将慢性病补偿病种扩大到22种以上,并逐年提高补偿比例和封顶线;从2010年起,将参合农民反映强烈的7种大额门诊疾病纳入住院补偿,将14岁以下儿童和65岁以上老人的补偿起付线减半,将市县中医院门诊中草药费纳入门诊统筹补偿;从2011年起,率先开展了大病保底试点,参合农民保底比例不低于40%,年封顶线提高到10万元,2012年又提高到了15万元,扩大了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提高了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