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旅游消费要签订合同购买保险
随着暑假的来临,旅游业进入旺季,日前,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旅游消费提示,提高旅游安全意识,签订旅游合同,谨慎购物,理性维权,以保障旅途轻松愉快。
消费者在出行前,首先要认真核对行程安排、签订旅游合同、购买相关保险。注重明确合同中包含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标准内容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纠纷。网上报名时,要保存网站提供的产品信息和交款记录,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了解保险范围和保险条款后,选购含有紧急求助险种的人身意外保险,并索要发票和保单。
其次,游客在旅游地购买商品时,要看清商品价格、质量等,购物切记索要正规发票。如遇旅行社强迫购物或变相强迫购物,可直接拒绝;已购买的,要保留相关证据,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到报名社办理退货手续。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应文明协商、理性维权。游客可向当地旅游质监所,或者回同后向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咨询、投诉(电话:0352—5137315),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