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采取“市县配套、乡村自筹、社会资助、市场运作”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市城乡清洁工程累计投资18652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2308万元,市级配套资金402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408万元,乡村自筹资金1909万元,进一步完善了资金保障体系。
城乡清洁工程是一项常态化工程,点多、面广、综合性强。自2013年实施以来,市、县、乡、村四级分别成立了清洁工程领导组统筹组织实施,尤其是市、县两级领导组充分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基本实现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同时,市财政另外拿出1500万元作为奖励资金,调动各县区开展此项工作的积极性。
目前,我市已为乡镇、街道、农村配备清扫保洁人员6637名、乡镇监管人员585名,配备垃圾收集清运车3169辆、人力三轮车(小平车)827辆、装载机14台、勾臂式垃圾车30辆、勾臂式垃圾箱100个、垃圾箱61029个,建设密闭式收集池936个、简易垃圾填埋场557个、小型中转站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