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切实帮助解决随军家属未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问题,近日,市委、市政府决定拨出专项经费,为驻同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发放生活补助。479名驻同部队干部随军未就业家属将陆续领到生活补助金。
据了解,今年4月,市民政局深入驻同团以上单位走访,就随军未就业家属基本生活情况作了专题调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从2014年1月开始为驻同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根据驻同部队提供的人员名单,并对申领生活补助的未就业随军家属情况进行审核汇总,最终确定479名干部随军未就业家属享受补助金。
据悉,此次发放生活补助按照分级负担的要求,市财政拨出34.56万元专项经费、各县区财政拨出22.92万元专项经费,专门用于驻同部队干部随军未就业家属的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