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大同云冈机场获悉,从1月5日零时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迎来2015年的首次调整,调整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最高征收标准为每人30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内容包括:购票日期自2015年1月5日零时起的国内航线机票,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标准由30元下调至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征收标准由60元下调至30元。这次调整是近5年来征收标准最低的一次。此次调整后,燃油费的收取标准仅为去年同期的一半。按照燃油附加费征收相关规定,婴儿继续免收,享受减半征收政策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等旅客,乘坐800公里(含)以下和以上国内航段的分别收取0元和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