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复核的对象是人均收入低于全县低保标准的困难群众,将对所有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和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未纳入低保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复核,准确核定家庭人数、收入、财产及成员的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人情保”、“关系保”、错保和漏保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该县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民生工作作为当前最大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按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细则》,依法依规做好全县城乡低保年审复核工作。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学习内容细则,吃透政策、严格程序,落实好“三条措施”;县低保中心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对低保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审批后在政务大厅和申请对象所在村(社区)长期公示,接受监督;各乡镇、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积极配合、保障经费、加强督查,确保城乡低保年审复核工作健康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