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上个月去世,现在刚处理完后事,不知如何申领丧葬费?”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咨询。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领取丧葬费是有条件的。
据了解,凡是大同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省驻同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实行火化没有进行二次装棺土葬的;户籍和居住都在土葬改革区,但在火葬区死亡的人员火化的;户籍在土葬改革区但居住在火葬区、户籍在火葬区但居住在土葬改革区死亡人员火化的,可以申请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三项费用”)。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的,申领三项费用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向殡仪馆提供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或社区(村委)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2、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及火化有关票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3、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殡仪馆、公墓出具的骨灰寄存证明材料。本地火化的还要提供殡葬管理机构出具的《丧葬抚恤费证明》。领取亲属的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出具亲属签字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此外,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凡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领取的三项费用,报主管部门加注意见,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从统筹基金中直接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