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获悉,国家质检总局近日下发了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并于本月起施行,进一步降低了报检企业和报检人员的准入门槛,
据介绍,新管理办法取消了对代理报检企业注册成本、营业场所、公司章程、报检员人数等多项限定;报检企业由原来的“注册登记”改为“备案管理”,报检人员也由原来的“取得《报检员资格证书》”到现在的凭身份证明备案;过去申请报检企业注册登记,需接受检验检疫部门的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的双重审核,检验检疫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注册登记的决定。现在申请报检企业备案,仅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检验检疫部门在审查资料后即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核发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