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刚刚印发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缴纳个人缴费工资的4%作为职业年金。这意味着我国养老“并轨”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 发布
今年起与养老保险同步缴纳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今年就会缴纳,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是同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金维刚说。《办法》明确,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
工作变动账户资金随同转移
《办法》规定,职业年金强制建立,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适用范围和缴费基数均与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一致,切实维护制度统一;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采取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账户资金随同工作变动转移,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根据本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确定待遇水平,缴费与待遇挂钩;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职业年金的经办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政府部门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缴费基数将计入统一津补贴
“我最关心的就是缴费基数是多少!”国家某部委的公务员王钦任职正科3年,月收入5400元左右,其中工资只有1900元左右,其他都是津补贴。“要是按照1900元的工资缴费,那就亏大了。”他说。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缴费基数是上一年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和已经规范后的津补贴;对于事业单位人员,缴费基数是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以及绩效工资。“改革性的补贴、奖励性的补贴暂时不纳入缴费基数。”这位负责人说。
在职死亡年金余额可以继承
《办法》还对职业年金的领取条件和监督检查作出了规定。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此外,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解读
1 保障待遇 退休工资不会降
金维刚介绍,养老“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都要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待遇发放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是一致的,这部分养老金的替代率(退休时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比重)不会超过60%,而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替代率在70%至90%。
为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不降低,职业年金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投资运营等,预计能将替代率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
“养老‘并轨’改革成功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收入不出现大幅下降。”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步雷说,“通过综合测算,个人缴费4%、单位缴费8%的职业年金可以满足上述条件,与基本养老金一道成为养老体系的两大支柱。”
2 同步改革 基本工资概念变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进行。按照现行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也是三部分组成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按照工资不同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合理的工资结构应该是基本工资占主体,其他工资项目为补充。”李忠说,这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将通过调整机关工资标准,并将部分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适当提高基本工资的比重。
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3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目前,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
3 供款渠道 公务员全靠财政
建立职业年金,一个绕不开的问题是:钱从哪里来?
办法规定,对于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支出,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
而对于非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由单位实际承担,采取实账积累。由此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
“公务员的供款渠道只有财政,所以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财政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许机关自筹自支搞小金库。”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说。
4 实现公平 企业年金同发展
“引导企业年金更快地发展,使更多的企业职工能够不但有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而且有补充养老保险的补充保障,这样有利于整个社会公平。”胡晓义说。
陈步雷也认为,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最大的区别在于职业年金具有强制性,而企业年金的建立是企业的自愿行为。当前实施职业年金的重要原因,在于为养老保险“并轨”减少改革阻力,在短期内确实会带来一些问题,解决之道还在于完善企业年金。
“随着人才竞争日益激烈,企业为吸引人才,会在企业年金等方面给予职工更好的待遇。”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说,国家也会逐步出台一些政策,鼓励企业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起企业年金之后,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替代率也会与机关事业单位看齐。” 据新华社、《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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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年金制如何实现
上世纪90年代初: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就提出要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2008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进行探索,做了大量的摸底测算工作。
2015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应为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