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在同煤集团,今年3月调到太原工作。以前在大同缴纳了多年的公积金,不知是否可以提取?”这是吴先生近日咨询的事。
就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职工调离本行政区域后,当事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流程,职工填写《大同市住房公积金购建提取申请书》单位专管员核实并盖章——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当事人提供的资料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完整的《大同市住房公积金购建提取申请书》;人事调动商调函(或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工资停发证明原件。
同时,公积金提取手续需本人办理,如本人不能办理必须委托专管员代办,被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如果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账户余额首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曾经为他人做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必须由贷款人撤销担保后方可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