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园林局获悉,按照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今后对现状绿化带升级改造必须严格审批,不得随意进行升级改造,破坏整体景观效果。
据市园林局负责人介绍,根据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今后对现状绿化带升级改造须依照以下办事程序:改造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扣除规划出入口面积),建设单位需先向市政府提出改造申请,市政府提出意见并批转规划部门明确是否同意升级改造,确定具体绿地性质、范围及绿地率指标。原则上,绿地率不低于65%。然后,建设单位委托编制绿化规划设计方案,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报园林部门审核,向社会公示,再报市政府最终批准实施。绿化施工过程监管、竣工验收及竣工后养护协议签订均由园林部门负责。改造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直接由园林部门审核办理。对升级改造需迁出的树木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建设单位以不低于原投入成本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