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实施“六权治本”,抓住“清权、确权、制权、晒权”四个环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有效推进了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中,我市结合全面清理行政权力、推进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取消、承接、改为属地管理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256项,其中,取消23项,承接上级下放14项,改为属地管理219项。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如市水务局通过清理优化,减少本级审批服务事项13项;市环保局将凡在县区发改部门、经济商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其竣工环保验收审批权调整下放到县区环保部门;市煤炭局建议取消5项行政审批事项;市园林局取消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配套绿化建设资金等。同时,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了制度建设,对原有的行政审批服务规范标准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服务环境。如市安监局、市住建委等部门制定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制度》《窗口各岗位职责》《窗口廉政工作制度》,带动职能作风转变走上长效化、常态化的轨道。此外,各级各部门还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如市档案局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编制了行政权力运行图,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了运行监督;市住建委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和风险点实行管审分离、管办分离,建立权力制约机制,解决监管缺失和滥用权力的问题;大同县将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的基础数据全面录入系统,并在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