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太原,人在大同工作。如今有单位集资楼房,不知可否将户迁回来?”这是吕女士日前咨询的事。
据吕女士讲,大约2002年,他们分到了粮食局的集资楼房——恒山苑小区4号楼1单元的楼房。当时楼房的名字是她本人的,两年前,她将房主名字变更为儿子的,也就是说如今这套楼房成了他儿子的。可是,几年前儿子在太原上学将户落在了当地。之后,儿子结婚时也找了一位太原籍的女子。如今儿子和儿媳都在大同打工,且有了4岁的孩子。不知道像这种情况,他们的户口能不能迁回大同?
就此,记者采访了城区公安分局户籍大队一位负责人。他表示,如果吕女士儿子没有结婚以投亲形式迁来户,现在吕女士儿子已经结婚,显然这种形式行不通。有房必须是有大产权(指大红本),就可以迁户。如果没有,暂时不能迁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