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昨日上午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俊明辞去大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马彦平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凤书,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梁凤书主持会议。
副市长杨勤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永宁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预备会议表决通过了会议议程和会议日程。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接受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职议案的说明及拟任职人员情况介绍;拟任副市长、代理市长马彦平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分组会议和联组会议之后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李俊明辞去大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另发);决定任命马彦平为大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另发);表决通过了关于马彦平代理大同市人民政府市长的决定(另发);梁凤书向马彦平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