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1、《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
号)。
二、流程:
1、审核并接收当年省里移交我市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家属档案;
2、组织适应性培训;
3、参加党政机关录用资格考试;
4、起草军转安置实施意见;
5、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核通过军转安置实施意见、全市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及军转干部安置去向;
6、召开全市军转安置工作会议,公布军转干部安置去向,发出报到通知;
7、向各接收单位移交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档案,办理军转干部行政介绍手续、落户手续,办理录用公务员手续。
三、负责人:马勇
四、办理地点:313房间,417房间
五、联系电话:7930109,793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