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大同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条例》,已经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2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