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按照央行、住建部、财政部要求,从2月21日起我市调整公积金存款利率,此次调整后统一为1.5%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相比以前当年缴存住房公积金执行0.35%活期存款利率,缴存职工可以拿到更多的利息。
据介绍,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于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此前,我市的当年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0.35%)结息,再往前(2014年7月1日之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3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1.6%)结息。那么按照新的利率标准,个人账户到底能得到多少实惠呢?市住房公积金的工作人员给市民算了一笔账,如果说一位缴存职工公积金账户上年结转余额为10万元,按照1.5%计算,那么全年产生的利息将较利率调整之前增加400元,可以说,这项利率调整政策的出台将大大增加广大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收益,同时也将进一步推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意愿,让住房公积金发挥更大的惠民效应。